1、按照无菌操作常规,用静脉穿刺术采取孕妇空腹静脉血2 mL ?3mL,收集于真空干燥采血管中。
2、在采血管标签上写明患者姓名、标本编号、采血日期。标本编号应采用唯一编号,也可使用条形码作为唯一编号,应与产前筛查申请单及采血工作登记册上的编号一致。产前筛查实验室应当对本实验室所接收的血液标本类型,如:全血标本,或者血清分离管标本、离心血清分离管标本做出规定。
3、将盛有血液标本的采血管静置于室温下(18?28℃)约0.5h? 2h,待其凝集后迅速离心分离得到血清。若室温低于18℃,则可将盛有血液的采血管静置于37℃恒温水浴箱内0.5h使其凝集。
4、产前筛查实验室与采血点不在同一医疗机构者,应离心分离得到血清,以血清形式运送标本。血清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。
5、血清标本应在4℃?8℃温度下保存,不可超过6天;-20℃以下保存不可超过3月;长期保存应在-70℃,避免反复冻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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