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期准备
1、咨询\自查\准备资料
2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
3、人员培训并取得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》
二、提出申请
提交资料(初审资料)
联系专家论证事宜
(一)初次提交资料内容
1、申请书(格式文本)
2、开展产前诊断、筛查服务的申请文件
3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;
4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、副本复印件
5、可行性报告
6、医疗机构基本状况
7、产前诊断服务组织结构、功能、任务、规模范围、服务量
8、硬件条件
9、现有技术力量、特长、水平
10、管理模式(运作机制、各项规章制度、质量控制等)
11、发展前景
12、拟开展产前诊断的人员配备、设备清单
13、房屋功能布局平面图
14、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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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专家论证
1、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查、论证
(人员组成、主要方式、审查内容)
2、 出具论证报告
3、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
1)实际条件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
2)技术能力是否达到要求
3)组织管理能否达到要求
四、材料申报
1、包括专家论证报告
2、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厅窗口
五、许可审查
1、出具受理意见
2、不予受理
六、审查审批
1、省卫生执法监督出具许可审查意见
2、省卫生厅妇社处审核报厅领导审批
3、发放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》
七、注意事项
1、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
2、定期校验
3、依法执业、强化管理 |